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可以放弃部分权利要求吗?

你是说同样的发明,你想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我国的制度允许你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一项发明和一项实用新型。因为实用新型不需要实质审查,可以先授权。如果发明的权利在实质审查中没有调整,只要你放弃授权前先授权的实用新型,就可以重新授予你发明专利。如果发明专利在实际审理中已经调整,实质上与实用新型构成两项发明,则无需放弃实用新型,同时授予发明专利权。

一般来说,实践中也是这么做的。你对同一个发明主题写两套权利要求,然后分别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这种情况很少见。当然你可以这样做,这样可以保证你以后有两个专利;而且,由于你们的权利要求不一样,甚至可以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再申请相同内容的通用实用新型,这样就有了四个专利申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