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专利权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在专利申请被授权之前,申请人可以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时,应当向专利局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是专利局制定的一种表格。声明应逐项填写,注明发明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并有声明提交人(即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的签名。撤回程序合格时,专利局向申请人发送《程序合格通知书》;当撤回程序不合格时,该部将申请“视为未提交通知”。如果在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时,专利局已经做好公布该专利申请的印刷准备,声明中提到的专利申请仍将被公布,但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将在以后公布的专利公报中予以公告。自愿撤回专利申请是申请人的权利,提出时可以省略撤回理由。根据法定程序中的禁止反言原则,专利申请的撤回一旦生效,申请人不得请求撤回陈述,申请即被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