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历史上著名的女王有哪些?
女王概况
(1)
不知你是否知道,在当今欧洲君主制的在位国王中,有三位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女王、贝娅特丽克丝·威廉明娜·阿姆加德·贝特·里克斯和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他们都不是他们国家历史上的第一位女王。在欧洲历史上,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还是中世纪的骑士制度,“皇帝”和“国王”这些称呼一直都是男性的专利,只有东罗马帝国产生过几个影响力不大的女皇帝。但从14世纪开始,在一个又一个国家中,断断续续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皇后(皇帝),到现在,总共有三十个。(统计一下,英国6个,俄罗斯4个,荷兰3个,卢森堡2个,西班牙3个,葡萄牙2个,瑞典2个,丹麦2个,奥地利1,波兰1,匈牙利1。也有被合并的国家,比如苏格兰,纳瓦拉,那不勒斯,也有过女王,但是有些女皇帝比较严格。)30左右,在欧洲庞大的帝王队伍中只是一个小小的红人,但他们不仅书写了更加丰富多彩的欧洲历史,也在史书中留下了一份流芳百世的遗产。总的来说,欧皇后的表现还不错。其中包括丹麦的玛格丽特一世(在位1387~1412)、英国的伊丽莎白一世(在位1558~1603)、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一世(在位1474 ~ 1500)。俄罗斯的叶卡捷琳娜二世(1762年至1796年在位)和奥地利的玛丽亚·特蕾西(1740年至1780年在位)被本国历史学家视为本国历史上最杰出的皇帝之一。其他皇后基本都是中上或中下的位置,很少有荒淫无道,祸国殃民的。唯一被推翻的女王是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二世(在位时间为1831至1868),但让国家陷入水深火热的是她的祖父和父亲,她本人并没有太多责任。他们登上王位只有两条路:从公主到皇后,从皇后到皇后。作为女王,在国王的丈夫死后,继承人年纪尚轻或者没有合适的继承人,于是她走上权力舞台的中央,然后登基,这在世界各国的历史上都是常见的。在欧洲,两位俄罗斯叶卡捷琳娜就是典型代表。但更欧洲化的是从公主到女王的情况。欧洲历史上的皇后大多属于这一类。即位后,除了亲自带兵打仗,基本上可以承担男国王能承担的事务。但是17世纪以后,君王亲自带兵打仗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见了,所以不一定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婚后女王和丈夫之间的权力如何分配也是个问题。有相当多的女王在婚后把主要的王权交给丈夫,甚至放弃王位,比如克里斯蒂娜·艾里奥·诺拉女王。有些女王结婚后可以把丈夫和整个国家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比如奥地利女王玛丽亚·特雷西。更有甚者,一些女王选择终身不婚来确保她们的权力,比如英国的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和俄国的叶莉·萨维塔女王。
(2)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第一个问题是妇女继承父母财产和地位的权利。古代法兰克蛮族国家的萨里安法典曾经规定女性没有继承权,但是《圣经·民数》上说:“一个人应该由他的女儿继承。”(意思是没有孩子的时候)。欧洲各国历史上的情况不太一样,但总的来说,女性是有继承权的,但要排在相应男性之后(这和亚洲国家女性根本没有继承权,一结婚就成了别人的不同)。欧洲国家之间的差异表现在欧洲的中心区域和“外围区域”的差异。在法国、德国等欧洲中部传统色彩浓厚的地区,女性继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比如法国国王菲利普五世曾经组织过一次学者会议,搬出了《萨里安法典》,确认女性无权继承王位。即使国王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王位也只能由国王的其他男性亲属继承。但在“边缘地区”,如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名义上有继承王位的可能。在东欧,除了14世纪波兰和匈牙利的一个特例,其他时代都不允许女性继承王位。俄罗斯的情况比较特殊。18世纪的“女王世纪”,先后有四位女沙皇,但在其他世纪,通常禁止女性继承王位。但是女王的出现总是会带来一系列复杂棘手的问题,所以即使是在名义上女性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国家,女王的出现仍然会面临各种阻碍,这也是为什么欧洲历史上女王很少的原因。然而,当国王只有女儿而没有儿子时,他通常会寻求将王位传给女儿,而不是其他男性旁系亲属,这使得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成为一个“模糊的问题”。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家庭,不同的个人有不同的理解和规划,而欧洲国家的王室有着复杂的婚姻和血缘关系。对于同一个王位,很多国家的王室成员往往可以提出自己继承的依据。这是欧洲历史上的女性。1328年,法国国王查理四世去世,无子。他的堂兄瓦卢瓦公爵菲利普为菲利普六世继承了王位。但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认为自己是法国王位的继承人,因为他是查理四世的侄子,腓力四世的孙子,法国前国王,查理四世的父亲,腓力四世的所有子子孙孙除他之外都已去世。至于腓力六世,他充其量只是腓力四世的旁系后裔。而腓力六世则认为按照法国传统,女性没有资格继承王位,所以对这个“腓力四世的孙子”不买账。于是英法战争爆发,由他们的后代延续,从1338延续到1453。历史上称之为“英法百年战争”,英国国王曾在法国加冕为王,但最终被赶出了法国。英法在领土和经济利益上的矛盾是这场战争的真正原因,而英法对女性继承王位的不同理解是这场战争的导火索。1713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地利大公查理六世对自己的继承人深感忧虑。他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玛丽亚·特蕾西。他希望自己的女儿登上王位,不希望自己的王位落入德意志联邦的其他王子手中。于是,他颁布了历史上著名的圣旨,规定如果没有男性继承人,女儿也可以即位。这一圣旨遭到德意志邦联王公们的强烈反对,理由是神圣罗马帝国历史上没有王后的先例。玛丽亚·特雷西的支持者反驳说,虽然历史上没有女王,但也没有规定女性不能继承王位。查理六世将“国家圣旨”视为其所有外交政策的核心。为了换取国际上对“国家圣旨”的支持,他可以在其他方面做出牺牲。1740年,查理六世病逝,玛利亚·特蕾西顺利登基,但与此同时,巴伐利亚推举侯·阿博特宣布自己为帝国皇帝,与普鲁士腓特烈二世和法军一起入侵奥地利。这场战争在历史上被称为“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1740~1748)。幸运的是,奥地利得到了英国的帮助,战争以平局告终。普鲁士承认了玛利亚·特蕾西的王位,但将西里西亚从奥地利割据。1833年,西班牙国王费迪南七世病逝。他只有两个女儿。在他的遗嘱中,他的长女伊莎贝尔继承了伊莎贝尔二世女王的王位。但费迪南七世的弟弟卡洛斯认为女性没有继承权,并声称自己是王位的合法继承人。他集结了一批持不同政见的政治和宗教派别,发动了“皇家东正教运动”战争,史称“卡洛斯战争”。失败后流亡国外,后代继续谋求西班牙王位,以至于西班牙王室分成两个世袭集团,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同样,叔叔和侄女之间争夺王位的战争,以及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和叔叔米盖尔之间的战争。以上三个例子是不同国家之间、同一国家内部不同王室之间、同一王室内部由于对女性继承王位的不同理解而发生战争的典型代表。当然,这些战争本身有更深的政治和社会背景,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只是导火索。
(3)
新时代的王位继承问题进入20世纪,欧洲君主制遭受沉重打击,不再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然而,20世纪中叶,欧洲一隅丹麦的女性王位继承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丹麦国王腓特烈九世只有三个女儿。根据丹麦王位传统,他的弟弟克努特王子被指定为王位继承人。但在战后丹麦女权运动的大背景下,很多人对腓特烈九世的长女玛格丽特不能继承王位感到愤慨。1950,“丹麦妇女协会”首先挑起争论。他们利用报纸、广播等媒体宣传玛格丽特应该继承王位。这场辩论持续了两年,社论、专题、特写、报道层出不穷。最终,这一事件被丹麦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将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与他提出的将议会制度从两院制改为一院制的建议结合起来,以提高投票率。结果在1953的全民公决中,大多数人同意修改王位继承法,确立女性的王位继承权。玛格丽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王子成为王储,她从1972一直在位。有评论认为,这一事件实际上反映了当代欧洲人其实更喜欢被一个女王统治(然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日本最近一次关于是否能接受一个女天皇的民意调查中,90%的人明确表示不能接受)。时至今日,欧洲君主制国家已经所剩无几,全部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只是作为国家统一象征的“橡皮图章”,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当国王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此外,在当代欧洲国家,女议员占据国民议会20%至30%的席位,甚至达到40%(如瑞典),也不足为奇。至于女首相、女大臣、女党首,在欧洲国家已经司空见惯,只有男性才能继承王位的观念已经过时,尽管王室制度总是滞后于社会制度的改革。目前,瑞典和挪威已经立法规定王室男女成员拥有完全平等的王位继承权;在英国、西班牙、丹麦和荷兰,虽然女性王室成员在王位继承顺序上排在有相同血缘关系的男性王室成员之后(如姐姐排在弟弟之后),但她们已经拥有无可非议的王位继承权;例外的是,在比利时和摩纳哥,只有男性皇族仍然有权继承王位。
英国女王简介
1st:玛丽一世
玛丽一世,(玛丽一世,1516+08 2006年2月~ 1558 11 10月17)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理论上她是从1553年7月6日起,她是都铎王朝的第四位也是倒数第二位君主。她的主要故事是她试图将英国从新教恢复为罗马天主教(1555)。为此,她处决了差不多300名反对者。所以就叫“血腥玛丽”。从此,血腥玛丽在英语中成了女巫的代名词。但是她的宗教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被她的继任者伊丽莎白一世扭转了。
第二位:伊丽莎白一世
伊丽莎白一世(伊丽莎白一世,1533年9月7日生于格林威治,即今天伦敦的格林威治,1603年3月24日死于萨里郡),1558+0117年10月168年6月至168年6月。她从未结婚,因此被称为“处女皇后”。她即位时,英格兰正处于内部宗教分裂的混乱状态,但她不仅成功地维护了英格兰的统一,而且在近半个世纪的统治后,使英格兰成为欧洲最强大、最富裕的国家之一。英国文化在这一时期也达到了一个高峰,出现了莎士比亚、培根等著名人物。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也在这一时期开始建立。她的统治被称为英国历史上的“伊丽莎白时期”,也被称为“黄金时代”。
第三名:安妮女王
安妮女王(又译安妮女王,1665年2月6日~1714年8月1),英国女王。安妮是詹姆斯二世和安妮·海德女王的第二个女儿。1683年与丹麦乔治王子结婚。1701年,英国议会通过了继承法,安妮成为了威廉三世的继承人。1702年,安妮登上了英国女王的宝座。1707年,英格兰议会和苏格兰议会合并,实现了两国真正的联合。由于安妮身体虚弱,担心没有继承人,托利党领袖兼国务大臣博林·布洛克子爵联系了安妮的弟弟、旧王位觊觎者詹姆斯·爱德华,希望他能放弃天主教信仰,以换取王位继承权,但遭到拒绝。1714年,安妮女王在去世前任命什鲁斯伯里公爵为政府中最重要的财政大臣,这确保了王位由新教徒哈诺瓦选帝侯乔治继承。
第四名:维多利亚女王
维多利亚女王(2009年5月24日~ 181901 65438+10月22日)是英国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也是第一位被称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和“印度女王”的英国君主。她在位63年(1837 6月20日~ 1901 1 10月22日)是英国最强大的所谓“不落帝国”。她的统治一直持续到她去世和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1914)。
第五名:伊丽莎白二世
伊丽莎白二世(1926 April 21 ~),全名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现任英国君主,是英国、英联邦和15成员国的国家元首,也是英国国教的成员。她的全名是“上帝保佑,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其领地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英联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她于1952年2月6日加冕,是目前在位时间第二长的国家元首,约有125万人作为国家元首生活在她的国家。
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
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陛下(1926 April 21 ~),原名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瑟,现任英国君主,是不列颠及英联邦15成员国的国家元首,也是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领袖。她的全称是“英国国王及其土地和领土,英联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她于1952年2月6日加冕。她是目前在位时间第三长的国家元首,她担任国家元首的国家大约有65438+2500万人。
伊丽莎白二世是她祖父母在伦敦出生的。她的曾祖母是亚历山大女王,她的祖母是玛丽女王。她的父亲约克公爵是乔治五世的次子,当时他还不是王位继承人。
因此,伊丽莎白出生时是伊丽莎白公主殿下,在母亲约克公爵夫人的监督下在家接受教育。她的历史老师C . H . K .马丁是伊顿学院的院长。此外,她学习各种语言(她法语说得很流利)。坎特伯雷大主教给了她神学上的建议,她也一直是虔诚的圣公会成员。
1936伊丽莎白的叔叔爱德华八世退位,她父亲继承王位,她随即成为王位继承人。二战爆发时,伊丽莎白13岁。她和妹妹玛格丽特公主在苏格兰的巴莫尔避难。当时有人建议两位公主去加拿大避难,但她们的母亲反对:“孩子们不能离开我,我不能离开国王,国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离开。”1940年,伊丽莎白公主做了第一次广播,广播的对象是所有被收容的孩子。
1945伊丽莎白公主说服父亲允许她直接参与帮助赢得战争。她加入了一个支持战争的妇女团体,她的编号是230873,伊丽莎白·温莎少尉。这是她第一次和其他孩子一起接受训练。据说她很喜欢这段经历,也正是因为这段经历,她后来把孩子送到学校,而不是让孩子在家学习。
1947伊丽莎白第一次出国访问,她和父母一起去了南非。21生日那天,她向英联邦和帝国广播,发誓要奉献一生为英联邦和帝国的人民服务。
2月20日,伊丽莎白嫁给了希腊的菲利普亲王。菲利普是伊丽莎白女王的第三堂妹,他们的高曾祖母都是维多利亚女王(菲利普亲王婚前宣誓放弃了希腊王位的继承权,他在爱丁堡公爵的头衔之前没有任何头衔,所以被称为上尉·菲利普·蒙巴顿)。这种婚姻非常适合即将继承王位的女人,因为她的丈夫接受过王室训练,但他不会继承另一个国家的王位。然而,这场婚姻并不是刻意安排的,两人的关系经历了许多考验,包括关于菲利普不忠的传言。
婚后,这对夫妇住在伦敦的克拉伦斯宫。他们有四个孩子(见下文)。虽然英国王朝被称为温莎王朝,但这对夫妇同意他们的孩子应该使用蒙巴顿-温莎作为他们的姓氏。
从1951开始,乔治国王的健康状况恶化,伊丽莎白开始代替父亲出席公共活动。那一年她访问了希腊、意大利和马耳他(当时菲利普随军队驻扎在这里)。在65438年6月+10月,她访问了加拿大和华盛顿。10月伊丽莎白和菲利普又去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当他们在2月6日访问肯尼亚时,他们得知伊丽莎白的父亲已经去世。她登基的时候在一个树旅馆里。她的加冕仪式于6月2日在威斯敏斯特教堂举行,1953。
加冕后,头戴皇冠、手持权杖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和丈夫菲利普一起搬到了伦敦市中心的白金汉宫。但是像她之前的所有国王一样,伊丽莎白不喜欢住在白金汉宫。对她来说,伦敦西部的温莎城堡就是她的家。她还在苏格兰的巴尔莫勒尔城堡度过了相当一段时间。
伊丽莎白女王是历史上出国访问次数最多的君主。从1953到1954,她和菲利普花了半年时间环游世界,她也成为了第一个访问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斐济的在任君主。6月1957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6月1959访问加拿大。她第一次访问印度和巴基斯坦是在1961。她访问了大多数欧洲国家和欧洲以外的许多地方,并经常出席英联邦首脑会议。
伊丽莎白在宗教、道德标准和家庭事务方面非常保守。她非常认真地对待宗教责任,非常认真地对待她的加冕誓言。这也是她不太可能退位的原因之一。伊丽莎白女王和她的母亲一样,始终没有原谅爱德华八世选择退位,因为在她看来,他抛弃了自己的职责,强迫父亲承担,被视为缩短父亲寿命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