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内异议的处理
法律分析: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都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
1,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公示部门;
2.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具体真实的情况;
3.公示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授予专利权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
1,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公示部门;
2.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具体真实的情况;
3.公示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授予专利权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