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专利的具体问题!

申请专利前的准备工作

1 〈注意保密2 〉进行可行性分析:检索国内外专利,查阅相关专业出版物,了解同类技术或产品现状,对能否获得专利进行可行性分析,避免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申请专利的两种方式

1.自己申请

专利申请人直接将申请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在其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接待处的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是100088。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广州设有专利代理机构,地址在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院省知识产权局。

2.委托代理申请书

专利申请人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委托经国家审批设立的法定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其代理机构申请专利。

委托代理人申请专利的程序是:

1)与专利局签订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2)提供专利申请所需的技术资料(法律规定:专利代理人负责保密)。

3)支付代理费和申请费。

申请专利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有附图)、摘要和权利要求书。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请求和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

3.预防措施

该请求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www.sipo.gov.cn)下载。

所有申请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书写或准备。

申请日期的确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者其专利代理机构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申请文件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受理专利申请的机关应当给予申请号,确定申请日,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

批准

发明专利申请已经进行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申请国外专利的一般程序

1.你必须先在中国申请专利。

2.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优先权证书和手续。

3.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代理

4.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在国外申请专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公民应该如何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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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是国家授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设计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根据我国专利法,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科学发现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诊断和治疗的方法、动物和植物的物种、核转化获得的物质不申请专利,但是动物和植物的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公民申请专利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首先要明确其持有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本单位下达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取得的发明。职务发明专利由单位申请,任何个人无权申请。非职务发明是指职工在完成所在单位分配的工作后,完全利用个人能力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可以由个人申请专利。(2)申请文件的要求:申请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姓名、申请人姓名和地址等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权利要求书应当指明专利保护的范围。

(3)先申请原则:在我国,专利权的授予以先申请原则为基础,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一发明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第一个申请人。

(四)专利申请的审批: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自申请日起18个月后予以公布。

如何申请中国专利?

1.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

2.申请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提供下列信息:发明名称、申请人姓名和地址、发明人姓名和地址。如果要求优先权,它包括优先权日期、优先权号和第一个申请国的名称;如果申请人来自使用汉字的国家,如日本和韩国,最好同时提供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汉字信息;香港、澳门和台湾省的申请,中文一般就够了;

3.委托书(可在提交申请后两个月内补充);

4.主张优先权的申请,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可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补充);

5.如果要求优先权的申请在中国申请时变更或增加申请人数量,应提供优先权转让文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与申请上述发明专利时提供的相同。

三。申请设计标志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1.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涉及六个面的产品,应提供六个正视图,即前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和右视图;对于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产品,提供所涉及面的正视图和立体图;仅涉及一个表面的平面外观设计提供了该表面的正投影视图;

2.其他文件和资料同上述第2-6项。

4.专利有效期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不得延长。

一、审查是否符合授予专利的条件:

基本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在中国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被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记载于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同于或者近似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或者在中国公开使用的外观设计,并且不得与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特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申请内容的。

国家对下列项目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除外);

(5)通过原子核变换获得的物质。

二、专利申请的基本程序和相关规定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标明专利保护的范围。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类别。

3.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4.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件产品所使用的外观设计。同一类别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5.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可以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6.申请人可以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但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所示的范围。

三、相关概念:

1.申请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申请文件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2.优先权和享受条件:申请人在外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在外国首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按照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其在中国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就同一主题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作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份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逾期未提交书面陈述或者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四。专利申请的审批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立即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

请求实质审查时,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以前提交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在外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时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同时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未发现被驳回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颁发相应的专利证书,并同时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了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