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中可以对比同一发明人的历次发明吗?

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你的最新亮点不够,新颖,不足以创造价值,

第二,即使补充的亮点足够新颖或者有创意,但是保护权限太小,你还是想把重点放在之前的专有权上,所以这个很难审批,你之前的发明挡住了你自己的路,所以这是矛盾的。如果你想把最新改进的发明和之前的专有权合并,又觉得保护范围太小,很容易让别人通过其他路径抄袭你的产品,导致你的发明没有实际保护意义,吃力不讨好地买单。就变成了废专利或者垃圾专利。即使专利再好再新,如果别人可以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复制,说明你的专利漏洞太大,你的专有权太细,你的保护权太小。你想扩大保护权利范围,但是你自己的专利碍事,不要急着公布专利。

你一定不认为这是不公平的,不,这是公平的。虽然堵住了你后续发明的一些权利扩张和漏洞堵塞,但也堵住了世界其他地方,不仅仅是你,否则专利就失去了本质和保护的意义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