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收支有哪些内容?
吴立奇同志: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引起了国内外人士的高度关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法规司近日对该规定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您的间接提问也包含在内。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如此明确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收支包括哪些:1。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支包括哪些?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边转移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包括:1,出口或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所得外汇;2、国际招标项下的境外贷款收入外汇;3、在海关监管下,国内免税商品的外汇收入;4、交通运输(包括各种运输方式)和港、日(包括海港、机场)、邮电(不含国际汇款)、旅游、广告、咨询、展览、托运、维修等行业及各类代理业务提供商品或劳务收入的外汇;5、行政、司法机关的外汇收费、罚款等。;6、土地使用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外汇;7.境外投资企业汇回的外汇利润、对外经济援助项下回收的外汇和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8.对外债权收入的外汇,退回的外汇存款等。;9、出于...(本文* * * 2页)【继续阅读本文】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