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专利法采用的是发明优先还是申请优先的制度?

德国第一部专利法于1877年公布,1949年修订,采用实质审查制度。1956在原有审查制度的基础上,向公众展出,允许公众提出异议。1968德国专利法大幅修改,实施新专利法。新专利法对专利申请采用早期公开延期审查制度,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为自申请日起7年。除了修订审查程序外,还增加了授权前的异议和无效请求程序。1978和1980稍作修改,增加了国内优先权,取消了展览异议程序。实用新型法颁布于1891,1986和1990两次修改。外观设计法颁布于1876年,1988年有重大修改。

所以,答案是:先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