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减免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主观性:

可减免的费用根据《专利费用减免办法》,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免下列专利费用: (一)申请费(不含出版物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专利权被授予之年起十年内);(4)审查费。减缴条件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平均4.2万元)的个人;(2)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是同一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遵守前款规定。减免比例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免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是同一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上述费用减征70%。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对于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不能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一条*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愿意以公开许可实施专利的,应当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按照公告的许可费缴纳方式和标准缴纳许可费,取得专利实施许可。在实施开放许可期间,专利权人每年缴纳的专利费应当相应减少。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在与被许可人就许可费用进行协商后给予一般许可,但不得对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