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专利外观瓶能否构成侵权?

在酒瓶上擅自使用他人的外观专利,一般可以构成侵权。但如果使用者得到专利权人许可,并支付相应报酬,则不构成侵权。未经许可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4条

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记,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终止后,继续在该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记,或者未经许可,在该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外观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外观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涉案技术或者外观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外观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混淆视听,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外观设计误认为专利技术或者外观设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