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职责和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法规和政策。
(二)掌握中小企业运行情况,为有关部门制定调控目标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信息收集和发布。
(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产业发展政策和投资导向目录,引导中小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促进技术创新;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合作。
(四)协助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管理全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专项资金;负责组织中小企业申报国家支持的用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和专项资金。
(五)协调行业协会、相关部门等机构,推进融资担保、市场开发、人才培训、创业创新、技术孵化、信息应用、技术支持、品牌培育、经营管理、信息咨询等多方位、多层次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六)帮助完善中小企业投融资市场,牵头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改制上市。
(七)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强技术进步、信息应用、人才培养和管理。
(八)负责受理中小企业投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九)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