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诉讼的律师费标准
1.持异议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执行异议律师的收费标准由双方根据案件标的额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协商确定。
1.无论以何种主体或理由提出异议,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不服法院裁定提出异议并采取救济措施,是否分别下列情况收费: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不收取费用。
(2)新的诉讼案件,无论案外人还是原审当事人,都要按规定收费。
(3)有两种情况决定是否收费:
1一般不收费;
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或者原审当事人在一审后未经上诉或者调解申请再审的,按照规定对原审当事人进行起诉。
二、提出异议后如何收费?
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分期累计支付;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缴纳50元;
2.超过654.38+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照支付;
3.超过654.38+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次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
6 .超过654.38+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次缴纳;
8 .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9 .超过654.38+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
(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
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
3.每起对方非财产案件支付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
(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六)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支付标准。
在执行阶段,当事人认为执行结果会损害自身利益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的诉讼法院是免费的。但如果当事人聘请律师帮助其争取利益,那么律师会按照案件金额的比例收取一定的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