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藏买房后,户口迁过来可以参加高考吗?有什么要求?
第一,户籍在西藏三年。
二、具有西藏高中三年高中学籍。
西藏高考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认真阅读并愿意遵守省招生委员会和高招办颁布实施的招生简章及其他有关招生管理的政策规定;
5.报考军队院校的,必须是20周岁以下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院校的,年龄必须不超过22周岁;报考公安院校外语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报考上述院校和专业的考生必须未婚;
6.少年班考生须由招生学校预选,凭准考证发放,明确考试科目,并通知考生所在市、县(区)招办。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县(区)招办审核通过后,可在市招办指定地点报名参加考试。申请少年班,必须是极少数智力超常、成绩优异、年龄在15以下的初高中学生(不含高中毕业生)。
在中国定居的外籍人员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可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外国人居住证》在各城市指定地点参加报名。
教育部规定,以下三类人员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高等院校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未毕业的学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高考报名注意事项
(1)凡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须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中包含的信息和指纹信息。
(2)考生录入的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在规定时间(各市确定)内不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信息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三)凡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和报名参加其他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组织的体检。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要求复查申请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招生办(考试院)领取并填写体检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2019西藏高考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指高级中学、中专、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西藏户籍,同时符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条件》(藏政办发〔2006〕13号)的规定。
(1)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在我区工作过的人员),户籍在西藏的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子女,可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
符合藏府办〔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项条件的内地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在西藏注册,可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院校。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以下简称格尔木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机关干部和职工子女可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
(2)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项规定,子女在2018年7月36日之前迁入,并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取得西藏高级中等教育学籍的,可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3)符合藏政办〔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在西藏注册工商企业三年以上,2018年7月36日前户籍迁入西藏,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投资者子女。
(4)根据藏府办[2006]13号文件规定,非直系亲属、户籍在2016年7月36日之前迁入西藏、2016年9月30日之前取得西藏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已在报名学校就读的考生,可在名单学校以外报考。
(5)我区往届学生按照《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规定实施意见》(藏教育厅〔2006〕31号)参加普通高考。注册应按下列要求办理:
1)近三年在我区参加过普通高考的考生,经各地(市)招生办核实,均可报考。
2)往届学生报名时,须提供街道办的档案材料或一至三年级的档案材料。
2.下列人员不得注册: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大学生;
(2)本年度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未毕业的学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非毕业年度以欺骗手段报名,非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最近一年高考中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或代替他人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的考生等。,被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
(五)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报名结束后,出现(5)所述情形的,取消考生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3.在我区定居的外籍人员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持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到当地(市)招生办登记。
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高等职业入学考试(以下简称“相应高职”),也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