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如何申请改革专利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应当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的报酬。
第十二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的发明创造;
(二)执行本单位委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休、调离原单位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后1年内做出的与本人在原单位承担的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
第七十六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约定或者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约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
企业事业单位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七十七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没有约定,也没有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至少为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最低奖金不低于1000元。
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本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上级单位给予奖金。
第七十八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没有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约定或者没有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约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 每年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以上都是专利法和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及相关奖励的规定。
首先,就像楼上说的,你首先要判断你的发明是不是职务发明。如果是,你一定要考虑你所在公司对职务发明的政策是什么,因为有一句话:依法制定相关政策。也就是说,要看你的公司对职务发明有怎样的相关激励政策。如果不是,还有实施、转让、许可和其他费用的使用费问题。不仅仅是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