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轨14,给情人379万。妻子可以全部起诉吗?
王先生的家庭很富裕。他与妻子李女士结婚30多年,育有一女。他的家庭生活可以说非常幸福。然而,他并不甘心这种“平静而幸福”的生活方式。他在现实生活中也遇到了另一个女人,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将近14年。
但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最后,李女士知道了王先生和小霞的事。李女士对此很生气,但也对丈夫王先生很失望。此外,考虑到几百万元的财产损失,她一怒之下将两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王先生捐赠的379万元。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在与李女士结婚期间,与婚外女子保持情人关系,违反公序良俗。同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同一财产享有平等的* * *权利,对同一财产享有无任何份额的* * *所有权,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同一财产。王先生私自将夫妻全部财产赠与,侵犯了李女士的财产权益,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赠与无效。”
同时,关于主张的“王先生捐赠的379万元属于子女抚养费”,法院给出的答复是,该内容与本案无关,小霞可以另行向王先生主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夫妻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如夫妻共同经营店铺,产生的收入全部归夫妻所有。
3.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专利权所得等知识产权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通过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
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基本养老金和破产安置补偿款。夫妻双方对同一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置权。
王先生送给的379万元系其与李女士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先生无权单独处理。同时,王先生和的行为也违背了善良风俗,是道德所不能容忍的。所以最终决定全额返还法律是对的。
在这种情况下,最悲惨的是小霞。最后不仅“人去财空”,还背上了恶名。这也警示广大女性朋友,在开始一段感情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最起码要搞清楚对方是否有家庭(小霞说不知道王先生有家庭),不要和对方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还有就是现实生活中一定要忠于自己的感情和婚姻。如果两个人真的无法继续活下去,就说清楚,为什么要伤害对方,让大家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