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授予谁?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专利授予对象的详细情况。专利权授予的对象是什么?1.专利权授予的对象是什么?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不被授予专利权的对象:(1)违背良好风尚的发明;(2)不可授予专利的主体: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律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动植物产品的生产方法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可以授予专利权)、核转化获得的物质等。所以专利除了不能授予的,都是可以授予的。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公众展示过,为公众所知。同时,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被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并记载于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指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同意公开其内容的。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和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当符合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近似的事实,并且不得与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