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法律主观性:
为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明确个人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负有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凭完税证明或免税、不免税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的个人所得税,以财产转让所得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性转让财产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第十九条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是指购买价格和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那么,什么是合理的费用呢?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指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必要费用。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х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