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授权支付年费
专利费年费是指专利权人在被授予专利权后的期间内,为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而应当缴纳的年费。
专利申请被中国专利局批准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当按时向中国专利局缴纳年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标准不同,但缴纳期限和方式相同。
年费应当在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向中国专利局缴纳。授权当年年费规定如下:中国专利局发布的授权公告上的公布日加3个月为授权日。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如果授权日期晚于缴纳维持费的到期日,专利权人无需缴纳该年度的年费。如果授权日在缴费到期日之前,如果未缴纳维护费,则直接缴纳年费;已缴纳维护费的,缴纳年费与当年维护费的差额。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也是以中国专利局发布授权公告之日加3个月为授权日。授权日落在哪一年,付哪一年的年费;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授权通知后按照要求缴纳专利证书费和年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公告日为授权日)
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年费的,会有6个月的逾期。逾期缴纳年费的,另加收25%年费作为滞纳金。逾期未缴纳年费的,中国专利局将向专利权人发出“视为放弃专利权”通知书,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布。专利权人不能“请求恢复”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