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框架格式规则
ZC 0004.2.1-2003规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种相关表格的格式规则,并提供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框架式表格格式的样页。
本标准适用于:
-申请人或权利人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各种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使用的各种表格。
-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用于各种知识产权审判和管理的各种表格。
-其他方在处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公司时使用的各种形式。2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ZC0004.2.1-2003。
2.1表单
表格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发的书面文件,根据项目分为一定的格式,可以填写相应的内容。
2.2格式
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表格样式。
2.3边框表格格式
指由表单的纸张类型、纸张质量、页边距、字体、字号、页眉、页脚、边框和线条定义的表单格式。3原则
3.1统一原则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发的表格应采用符合本标准的统一格式。
3.2实用原则
标准应简单实用,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情况,实施成本低,易于实施。
3.3开放性和可维护性原则
已建立的标准应该是开放的,易于维护,易于修改和扩展。
3.4术语的规范性原则
框架表格格式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术语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注释并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拥有条款的最终解释权。4.边框表格的格式
4.1纸张和规格
纸张是80g以上的胶版纸。
纸张类型为A4(297mm×210mm)。
4.2利润
表格的左边应该距离页边距25毫米。
表格右侧距页边距应该有15mm的空白。
表格的页脚线和下一页之间应该有15毫米的间距。
接收表格的标题行应距离上页25毫米。
外发表格的表头行应距上页30mm。
4.3字体和规格
表名的标题是四号粗体字。
表格内容使用5号或5号宋体。
表格中项目栏的名称使用5号字体。
在发行表的标题行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字用3号黑体字表示..
表格代码、制定日期和表格页脚的提示性标签采用小五黑体字。
接收类和内部使用类的表格名称用粗体4表示。
4.4标题
发行表统一在页眉处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徽,位于距上页12mm,距左页25mm处,直径为15mm。
外发表格在表头线上方中间位置距离5毫米处统一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 * *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字样..
专利复审委员会下发的表格,在距表头行5毫米间隔以上的中间位置统一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复审委员会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字样。
接收级和内部使用级表格直接在距离标题线5毫米的上部中心位置标记表格名称。
4.5英尺
在表格的页脚,标明了表格代码和制作表格的年份。表格代码位于表尾线下2mm,距左边距25mm,制作表格的年份位于表格代码下方,间隔3mm。
如果表格有多页,则应在每页的左下角标明表格代码和制作表格的年份。
签发表格在页脚线下2mm,文字为【回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左侧50mm为中心(所有寄给审查员的信件均无法律效力)】。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在外发表页脚下方50mm的中央位置写上【请将回复:100088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字样。
4.6行
1点线用于表格上下眉线,0.75点线用于表格中间边框线,0.5点线用于表格内容中的横线。5.框线表的书写格式
例子如下:
5.1意见陈述
供申请人使用的收款单,具体编制方法如下:
表格名称在标题行上方居中;
表格上边框距上边距25mm,下边框距下边距15mm,整体盒子为257mm×170mm;。
第一栏【专利申请或专利】的方框为66×170mm,包括申请号或专利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四项;
第二栏的方框为100×170mm,内容为申请人对专利局的通知的具体陈述;
第三列【附件列表】框为30×170mm,内容为申请人意见陈述的附件;
第四栏【当事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方框为67×85mm,方框右下角标注年、月、日;
第五栏【专利局处理意见】的方框为67×85mm,方框右下角标注了年、月、日。
格式见附录A(标准附录)。
5.2更正通知
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具体编制方法如下:
30mm从表头行到页面上边缘;
【局徽】标注在左上角距页眉线5mm处,位于距上页边12mm处,距左页边25mm处,直径15mm;;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标注在页眉线上方页眉中心,距离5mm【收件人地址】信箱为40×105mm;;
【投寄日期】箱为50×60mm;;
【申请号,条形码】框为10×105mm;
[申请人名称和发明创造]的方框为20×170mm,两项之间有一条线;
【补正通知书】申请人信息框下表格名称居中,具体内容为开放式排列;
【检验员签名】左下角留20mm×20mm空格标注;
[日期]由审查员签名;
【审核部门签字】在右下角留出40mm的空间标注;
距页面底边15mm处有一条页脚线;
【表格代码,表格编制年份】标注在页脚线下2mm的左下角;
请将回复邮件放在页脚线下方2毫米的中心位置。
格式见附录B(标准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