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抄几篇那样的短篇小说?

骗财神郎:袁翔

楔形:

龙将镇小雄客栈

一天结束后,用餐的人渐渐稀少,只剩下三五桌闲着,其中客栈中央的那桌最为嚣张,巨大的声响足以媲美满座时人群嘈杂的音量。

“他奶奶的,朱那小子竟然敢偷买老子的传家宝,要是让老子给抓住了,非扒他一层皮不可”一个面目狰狞,高大魁梧的男子大声喊道,声音如雷般可怕,声传千里。

旁边,一个长着好奇可爱大眼睛的小男孩惊讶地点了点头。

嗯嗯!够气势,好酷,好酷。

在他面前,板着脸,卧虎藏龙的老板,大概就是他妈“敬重”的土匪模样。

没错!他妈说很奇怪,大部分女人爱的都是温柔优雅的小郎,或者浪漫多情的帅哥;而他的母亲,则崇拜一些看似凶神恶煞的土匪,杀人不眨眼,尤其是因《饿狼山》一时成名的钟英霸。

据说钟英霸武功超群。他经常一身黑衣,肩上扛着一把大刀,走起路来龙行虎步。他一出现,路人立刻撤退,没人敢跟他走。

他妈妈觉得那是男人中的男人。是神韵!我的心都被勾了,除非你是个绅士,否则我不会嫁给你。

可惜在某国政府的围剿下,那一代枭雄终于逃脱法网,锒铛入狱。

他妈伤心之余,只好接受家里的安排,当了客栈老板。

但她从未放弃,变心之下,把“黑家客栈”的原招牌取了下来,挂上了“瘦”字,让“黑家客栈”变得瘦了;就连刚出生的亲生孩子也幸免于难,她亲自给他取名为黑疯鹰,她觉得很有气势。

她不鼓励儿子往土匪方向发展,但她希望他有那种凶狠的精神。于是,她请来了武馆里最好的师傅,教他武功,让他打好武功基础,以后闯荡江湖,最好是个有统治力的山寨主。

你不能做寨子的女主人。做寨主的妈妈真好。

黑疯鹰太小,无法抗拒妈妈的安排;黑主一直没有主见。他过去常听父母的话。父母去世后,他把妻子的话当作圣旨,不敢违抗。

结果黑家,一对恶业父子,在黑夫人的蹂躏下活了下来。

好在黑鹰听话,但不是一味的听话。他仍然很有洞察力和自信。

太搞笑了。如果那个钟英霸真的像他母亲说的那么厉害,武功盖世,又怎么会变成“独眼”精壮之人,那么容易就被官府抓去砍死?

只有他妈才会轻易相信他骗死人不偿命的荒唐谣言。如果是他,人要成功就没那么容易了。

他立志要做一个骁勇善战,精神矍铄,威武狠毒的人物,左踢猛虎,右砍恶龙,让人退避三舍,担心有鬼。即使你不能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强盗,至少...至少气势可以和你面前这个家伙相比!

耳边炮声隆隆,恶毒的老板继续喷火——

“你不是说派人跟踪,还有那个人吗?到底在哪里?」

轰鸣的声音似乎震动了整个客栈,几桌的其他客人见不对劲,纷纷结账逃跑。

“大哥,你...别生气,你的传家宝“龙剑”有六尺长。如果他不卖,目标很明显,我们迟早会抓到他。”旁边的跟屁虫连忙安抚。

“迟早?我等得不耐烦了。”老板一脸不高兴,最好能闪多远闪多远,不然不知道怎么死。

如果你这个下属跑不掉,旁边的其他喽啰真想立马夺门而出。

没想到,这一刻,一个不怕死的小屁孩竟然敢靠近他,甚至脸上还带着可爱的笑容,真是让人为他捏一把汗。

“老板,我想我见过你说的那个人!”黑色狂鹰一脸崇拜。

真的很神奇。我该怎么尖叫才能让所有人吓得屁滚尿流?

“真的吗?小朋友,你见过朱构吗?”老板的怒容惹得眉毛一扬,不信。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你说的那个人...猪和狗,但我确实看到一个人拿着一个六英尺长的物体,他生来就有一双鼠眼和一张歪嘴。那是你要找的人吗?”从小在客栈长大的黑疯鹰,早就养成了对人敏感的好本领。

“对,没错。”老板喜出望外,一下子拎起了黑疯鹰的小项圈。“告诉我,那个人现在在哪里?」

啊!这家伙太兴奋了!

“咳咳...你先把我放下,或者掐死我,看你去哪里找...答案!”矮脚悬空踢着,他几乎翻着白眼。

老板赶紧把人放下。

“快说!”他命令道。

真的很猛!我们真的应该崇拜这样的鲁人吗?小黑鹰开始怀疑妈妈的安排。

“那人就这么走了,去了西方。”他指了指方向。

“小朋友,你没有骗我吧?」

“当然,骗你没什么好处。”如果他不想近距离看到一个“瘦”的人是什么样子,他就不会关心他。

“哈哈哈!太好了,孩子。谢谢你的信息。”老板由怒转喜,大笑一声后,大方地从怀里掏出一锭金元宝递给他。“给你买糖果吃。兄弟们,我们走吧!」

黑鹰被手里的金元宝看得眼花缭乱,脑子里一片轰隆声。

多美的东西啊。这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种事?

他正把金元宝拿得更近,仔细研究它。金良的颜色让他不自觉地扬起一丝微笑。

“哎哟!小的.....少爷,你真的吓死了。你竟敢如此凶狠地接近那个人。一直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酒保,见那群鬼子都走了,才敢出来。

还好小祖宗没出事,不然看他怎么跟去午睡的老板娘说!

黑鹰根本没听他说什么,还是不忍心眨眼睛看着元宝。

“五,这是什么?”他怀疑地问,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东西。

“这个…”店主阿武睁大了眼睛。“黄金...金元宝!」

我不能相信那个邪恶的家伙是如此财大气粗。我应该知道的...

唉,随它去吧!烈日炎炎,他的生命弥足珍贵。就算他有十锭金元宝赚,他也不敢出来!

“金元宝?金元宝是干什么用的?我真的可以买糖果吗?”我不能责怪他。确实年纪轻轻的黑鹰没见过所谓的“金元宝”,大人更不可能给他。给他几个便士对他有好处。

“当然,这一锭金元宝下周可以买一个老头的整个糖葫芦摊子。你还是得找到它!」

“一整摊冰糖葫芦还得找吗?小脸迸出不寻常的光芒,最后变成比太阳还亮的笑容。”太好了,原来卖信息也能赚钱,还能赚漂亮实用的金元宝。呵呵呵,我决定了!」

“少爷,你决定了什么?”五搔头,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我决定不做假国王了,”小黑鹰坚定地宣布。“我想成为一名新闻小贩,我想成为一名世界知名的专家!」

第一章:

一个闪亮的金元宝改变了黑疯鹰的一生。

确立了远大的志向后,他开始朝着自己的方向前进。

家里经营一家客栈,平日来往的人太多。人群之下,可以利用的信息自然会在不经意间泄露。

所以黑狂鹰不需要有老虎的体积,也不需要训练得像老虎的背一样吓人。他们和土匪一样,从事着“无利可图”的生意。卖信息似乎更适合他,不杀人也能赚钱。

是的,他非常爱钱。

虽然他是生意很好的“熊雄客栈”的唯一继承人,但他根本不缺钱,但他真的很爱钱,尤其是金元宝。

自从他从恶毒的老板手里接过元宝,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那个闪闪发光的东西。

当然,当然,赚钱肯定不是用来消费的。

他的至理名言是:谁想赚钱花?

金元宝这么漂亮可爱的小东西是用来“看”的。

每次看到手上堆的金元宝越来越多,他的心里就会越来越轻松,越来越开心,欣喜若狂。

九岁的时候,他做了一个决定——他决心用一生的时间,把世界上所有的金元宝都赚回来!以金为床,以宝为被,建造金屋银屋...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从“熊雄客栈”出发,他走遍了龙将镇。他不愧是商人的儿子,做生意很有技巧。他给一些孩子一些小恩惠以换取更多的信息和更多的钱。

所以,没多久他就成了最八卦的...呃,龙将镇最厉害的万事通。

谁是偷男人的小妾,谁在做违法的事情...他什么都知道,知道门道的人都会来找他问问题。当然,钱当然要先准备好。

就这样几年过去了,直到他十五岁,他妈妈找他。

布莱克夫人不知道她儿子私下在做什么。虽然被警告过,但她根本不听那些女人家的话,一直觉得儿子像往常一样听话可爱。

况且她的心只专注于找出哪个武术家更好,哪个山更适合职业...她还是希望儿子能快点练成绝世武功,招一大群志同道合的人,以地为王,成为天下英雄,以此来“光宗耀祖”,她根本无暇理会别人。

就在师傅向她宣布黑鹰的武功已经在你身上大放异彩后,布莱克夫人喜出望外,马上把儿子叫来,语重心长地告诉他:只有吃了苦,你才能成为师傅。

她拼命游说,催促儿子赶紧出去磨练。最好是三两年内发回好消息,占领一座山,或者抢一座城,让她过过伪王的瘾。不要待在家里,和一些三姑五姨八舅混在一起,免得消磨了她的志气。

多么令人警醒啊!

黑鹰的眼睛亮了起来。本来他就不想困在小镇,野心难酬。现在这正好让他展示了自己的才华。

于是,他遵照布莱克夫人的指示,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涯。

为了避开母亲的耳目,也因为黑疯鹰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凶了,不适合他的童心,单纯,善良,所以他决定为自己行走江湖。

苦思三天三夜,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名字——黑如仙子。

是的,这个名字是他所有的渴望。他想赚取世界上所有的财富。只有这样,他才能像仙女一样快乐。

他去寻找梦想了-

泉水镇

在城镇的郊区,有一个破旧的小屋。

“阿磊,小宇,宝儿...咳咳,宝二,她回来了吗?”苍老的声音,如此微弱,从凌乱的草堆里传来。

只有一声呜咽来回答他。

“咳咳...别哭,生老病死很正常,别哭...咳咳,咳咳——”老人试图安慰他。

“爸爸,你...哎呦!不多说话,宝儿。她很快就会回来。放心吧。”别扭过头去,阿磊对旁边同样在抽泣的女孩说:“小雨,你去门口看着。一看到宝儿就赶紧把她拉进来。」

对另一些人来说,这个用草搭成的小茅屋已经塌了一半,根本遮不住风雨。充其量是一个干草堆。但对他们几个人来说,这是他们的“家”,他们已经在这里住了几个月了。

“呜呜呜...好,我去!”小雨听了哥哥的话,赶紧跑到门口观看。

“爸爸,你放心,你不会有事的。”阿雷热泪盈眶地说。

爸爸简苍白的脸让他看得不忍,心里酸酸的。

“咳咳,阿磊,别安慰我了。我...我知道我的情况。咳咳!”老人又咳嗽了一会儿,然后虚弱地说:“爸爸...不能再照顾你了。你要记住我的话,带着你妹妹去你亲戚家,这样我才能走的安心,明白吗?咳咳——”

阿磊用力点头,答应道:“放心吧,爸爸,我会按照你说的去做,我会好好照顾小宇的。」

“那就好...那就好,咳咳——”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惊天动地。

“爸爸……”Alei很担心也很恐慌。

正在这时,门外一阵骚动——

“爸,爸,宝二回来了,还有宝...元宝回来了。”小雨带着哽咽的声音由远及近。

除了小雨,还有一个打扮成男人或女人的女孩,眉眼间充满英气。

“爸爸,喊!听说你来不了了?女孩一进门就气喘吁吁,用中性的声音直接问道。

“元宝!”雷不知趣地瞅了女孩一眼。

“宝二——”老爹原本黯淡的眼神,在看到她充满活力的红润脸庞后,突然曲亮亮,艰难地扯出一个笑容。这个女生太直接了,总是让他又好气又好笑。“咳咳,你终于回来了。」

“哦!爸爸!你真烦人。他叫元宝,不是宝二!”那个漂亮的女孩跺着脚表示抗议。“你每次都打错电话。」

“元宝”这个名字很土。“这丫头到底知不知道;阿磊忍不住插嘴。

“这锭土怎么会呢?多真实啊!如果姓金就更好了。叫金元宝。可惜你姓简,不过还不错。叫简元宝和拾元宝,嘻嘻!”她的笑容突然凝结,一脸遗憾。“真可惜——我还没见过真正的金元宝是什么样子呢!」

“宝二……”爸爸哭了。

“叫我翼吧!”女孩跳来跳去,静静地坚持了一会儿。

“你非要跟我抬杠?”谁想改名换姓?他完全没把他爸放在眼里!

“我这是据理力争。”看啊!多有学问的词啊!我真的很佩服自己。

“但是我...我是病人!”她不应该让他?多么不孝。

“听听你的声音有多大。你怎么像个有病的人?”元宝姑娘怀疑地眯起眼。“爸爸,你想装病吗?」

阿磊和小宇也瞥了他一眼。没错。和刚才相比,爸爸珍真的是“精力充沛”了!

我真的很生这个女生的气,气到忘记自己只剩一口气了,还能吼她。她太棒了!老人听到她的问题后,似乎想起自己已经是绝症,刚刚骂的精神又消沉了。

“雷,小雨,你...你先走!我有话要对包说...元宝一人。”老人虚弱地说。

“爸爸——”阿磊和小宇兄妹哭着道别,不肯离开。

他们知道,这一别,将是永别!

“去,人家爸想跟我嘀咕,你哪边凉快哪边滚!不要呆在这里碍眼。元宝把哭哭啼啼的兄妹踢出门外,才回到老人身边。”爸爸,哇,看看你的化妆有多成功。就像一个垂死的人。快点,告诉我,你在骗什么?”她高兴地喊道。

她以为他在开玩笑。今天的女孩真可爱...

老人摇摇头,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玉镯,递给她。

“哇!这是什么?”她伸手去拿玉镯,但是她的手太大了,放不进去。“爸爸,这是真的吗?你给我买的吗?哎哟!你太不真诚了。要送就送大一点的!这么小的手镯,简直就是给小娃娃戴的。」

爸爸简收养了很多人,但她是她最爱的人。他总是叫她小公主。有好东西,他会偷偷给她,她也会给她同样的回报。这是他们“父女”之间的默契。

“是的...那个手镯真的是给小娃娃的。”他恳切地道。

“是吗?”她只是说说而已!

“咳咳,听我说,翼德,这是你的。当我发现你在...,这个玉镯戴在你的小手上。我相信这个玉镯可以...解开你的人生之谜,证明你的人生。”简·托雷卡带着从未有过的严肃表情。

“生命的奥秘?”元宝灵动的眼睛在玉镯上转动。“你是说...这真的是我的?这玉镯是真的吗?”她认为这是托瑞用来戏弄她的东西!

“是的。」

“你是说,我有父母,不是孤儿?”她的嘴唇发出先生的声音..“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这个…”老爹叹了口气。“要不是爸爸不能照顾你,我...我没必要说出来。」

小宝儿这么单纯,真的不适合那种出轨的环境!

“什么意思!爸爸,你……”

“咳咳……”老爹的突然咳嗽阻止了她。

“爸爸,你不要紧,不要紧?」

“咳咳!元...宝二,我的小公主,爸爸很开心...我很高兴收养你。有你在身边,我永远不会感到无聊。可惜我们的缘分到头了。我会...在天堂保佑你,保佑你找到...尽快找到你的亲人。」

“爸,你怎么突然这么情绪化,这么恶心!别装神仙了,想骗我就直说!妖怪的大眼睛转了又转,元宝从怀里掏出两个铜钱。”这是我早上给别人搬东西赚的。给你就行了。我也答应你,以后我会给你做很多金元宝,让你数数。别跟我说什么天上地下的。」

“呵呵...你这丫头,”简的爸爸被她逗笑了。“爸爸相信,即使没有我,你依然可以过得很好。我...我终于可以放心了...去吧去吧!」

说完,他的头一偏,断气了!

“爸爸,爸爸...你在开我玩笑,爸爸——”翼人一脸错愕,刺耳的喊声回荡在四周,久久不绝。

泉水镇,一个民风淳朴的小镇,没有大城市的繁华喧闹,但也很热闹。

来来往往的人的笑容里充满了单纯和善良。

一个银装素裹的俊美男子走在他们中间,眼睛和宝玉一样黑,冷冷地看着大家的一举一动,仿佛在探寻什么。

是的,他现在是个万事通——黑得像个仙女。

连续放出几个大新闻,名气水涨船高,收入也越来越丰厚。他离自己想要的金山银山越来越近了。

当然,他也因他的小工具而出名。如果要从他身上挖一点,可以说是做梦。

然而,也有例外。

如果他想独自收集全世界的情报,那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累不累都没关系。不管怎样,他想要钱。但最重要的是,他不能顾及太多的新闻,这可能会损害他的声誉。为了维持一个万事通的名声,他还养了五个“讨债人”——大间谍,专门为他刺探情报。

黑作为神仙知道人心,自然明白收买人心的重要性,而收买人心最快的方法就是金钱的诱惑。

于是,他无奈地发出了一个信息——不管手下的五个间谍搜集的情报有用没用,每个月都会给他固定的工资,如果能找到有用的情报,还可以分红。

黑如仙名气大,客户面广,收费高,还有固定工资和分红意愿。自然,这五个下属为了有更好的表现,使尽了浑身解数,私下养了自己的间谍;在小间谍下面有他们自己的小间谍...

于是像瘟疫一样传播,有用的和没用的信息,都回到耳朵里黑如神仙,也因此他在这一行更是所向披靡,难怪他可以骄傲地说,没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只是他愿意说出来。

“应该在这里。”他站在一所不同于这个简单而优雅的城镇的金碧辉煌的房子外面,喃喃自语。

下属太厉害不一定是好事。就算他们抢了他的前人头也没关系。重要的是给别人一些红色。一想到那些闪闪发光的银器,他就心痛;不多,但是叫他拿出来和计划他的肉一样痛苦。

反正他闲着没事干,为什么不自己挣钱呢?于是,黑仙女决定亲自打探消息,为的是让自己的金山更加辉煌。

站在屋前,他叹了口气,摇摇头,想不通。

“唉!奇怪,有人嫌钱多吗?不然你为什么躲在金屋?如果是他,他宁愿攒下所有的钱,换更多可爱的金元宝,数土地,哪怕断了手。

就在他想一展身手,进屋一探究竟的时候,突然,几个扮成乞丐的人冲着他喊了起来。

“哦!看那个穿银色衣服的人。难道他就是传说中的万事通?”显然这几个乞丐有备而来,问得很清楚。

“黑如天仙?黑得像仙女——”有人瞪大了眼睛。

“哇。”其中一个乞丐大胆地走上前去问道:“你是不是黑得像仙女一样?」

黑如仙深吸了一口气,表面上保持着平静,心里却在想:没想到我这么有名,连这个镇上的乞丐都认识他?

他应该高兴吧?不要!一点也不。

不像他风骚的结拜兄弟,谢均瑶,他习惯了明星,并希望世界上每个人都知道他。说实话,如果不是想树立响亮的名声,要求更高的费用,他绝对不会想这么出名。

“黑如天仙?”他连忙皱起眉头。

根据他的经验,这群乞丐大概是想做他的下属,和他分馅饼;但他黑得像个仙女,从来不多花一分钱。抚养五个男人,两个管家和一些奴隶让他受不了。他要多花钱养这些人,还不如杀了他。

死神无法承认自己就是他们要找的人,却还装无辜。

“不……”

“黑三爷,我知道是你,一定是你,不要否认。请收留我们,我们一定会为你打探消息,让你多赚点钱。”有良立刻使了个眼色讨好地道。

黑如仙有三个结拜兄弟,他排行老三,所以世人称他为黑三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