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商业模式专利

数字技术对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的驱动力主要体现在价值转移、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三个过程中。

1.价值转移:数字化赋能组织所谓的价值转移过程,是指通过数字化技术进行精准营销和获客。在数字时代,组织与客户之间的联系更多地是通过移动应用、互联网工具和数字渠道来实现的,数字技术重塑了传统的客户关系管理。组织要“以客户为中心”,从单纯的“价值传递”向“价值创造”转变。数字化获客模式能给组织带来更强的获客能力、更高的获客效率、更好的客户体验、更好的客户关系和更长的客户生命周期,能在组织和客户之间形成更紧密的纽带。

2.价值创造:如果说营销和获客模式解决的是如何发现和选择客户的问题,那么运营模式就是解决如何为客户创造价值的问题,这是商业模式中创造价值的方式。数字化运营模式是组织实现与外界生态链接的基础,是组织在加入“生态联盟”之前的自我改造。在技术平台的支持下,数字化打破了组织内部的“数据孤岛”、“系统轴”、“部门墙”,以减少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数据封闭的浪费,进一步提高端到端价值链的生产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数字化运营模式是传统模式的升级,传统运营管理系统也要升级为数字化运营管理系统。构建数字化运营模式的意义在于,不仅可以实现价值链效率的最大化,还可以提高组织链接一切的能力。

3.价值实现:盈利模式是指组织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形成的业务结构能够带来正现金流的过程,即组织价值的实现。好的盈利模式不仅能在短期内获得较好的价值回报,长期来看也是一个持续健康的价值创造、传递和获取的过程。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运用长远的辩证眼光和更加客观细致的管理方法,在扩大业务规模的基础上,降本增效,持续改进。好的数字盈利模式不是一味追求成本降低,而是通过数字投入实现利润翻倍。企业数字化转型是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成本和收入结构,以价值为导向寻求组织盈利的最佳状态。

总之,数字化转型的本质是组织变革,是全新数字化商业模式的形成。我们需要用数字思维重新审视和设计我们的商业模式,这是适应数字时代互联生存法则的必要问题。我们将为各类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提供组织变革、商业模式梳理、创新服务,期待与各类企业共创新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