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在什么情况下被视为撤回?
专利申请在下列情况下应被视为撤回:
1.在发明专利申请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期限内请求实质审查的;
2.在外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部门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的;
3.视为撤回专利申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第三十六条
请求实质审查时,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以前提交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在外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时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该申请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