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授予后,发现明显错误。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审查员可以依职权对申请文件中的明显错误进行修改,授权后一般不会发出任何补正通知书。

《补正修改通知书》是指审查员以前认为你的图纸中有多余的文字,所以依职权对文件进行了修改,但后来他认为哪部分不是多余的文字,于是发出了《补正修改通知书》,那部分不需要修改。之前有多余词的句子无效。

你现在什么都不需要做,也不需要发什么文件。交费等公告领证就行了。如有疑问,打电话通知本上的考官,报申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