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侵犯外观专利

法律分析: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根据产品的功能和用途,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中的商品分类。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和用途上相同的,可以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如果它们在功能和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它们既不是同一种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这样专利侵权就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比较。

也就是说,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将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和判断。经过比较,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本专利完全相同的,视为前者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主要部分基本相同,整体相似,根据等同原则可能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3)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该专利外观设计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则视为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可以用说明书和附图说明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者照片所示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示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