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创新型和小型巨型企业的申请条件

专精新锐的小巨人企业是指以专精、特色、创新能力强为特征的中小型工业企业。简单来说,就是具有R&D优势、产品适销对路、经营效益好、发展潜力相对较高的中小企业。2011年,工信部首次提出了“专精新”的概念,并将其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2018工信部发布相关通知,即《关于开展专业化新型“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通知中从重点领域、专业化程度、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对申报条件进行了严格要求。

专业化和新巨型企业的申请条件分为两大部分:基本条件和特殊条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企业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需要连续经营三年以上。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分类标准》的要求。同时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培育的“专精创新型”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开发、长期专注于产业链中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项目和企业提供关键零部件、配套产品和元器件,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具有规范的治理、良好的信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生产技术、工艺和产品质量及性能等。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注重绿色发展,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具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有潜力发展成为相关领域的国际知名企业。

4.具有持续创新和R&D投资能力,在R&D设计、营销、制造、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取得显著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推广价值。

二、特殊条件

1.最近两年经营期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需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2.截至上一营业年度末,企业应已从事特定细分市场三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应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应该在省内前三,只是在国内细分行业有比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拥有自己的品牌,获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在产品生产中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

4.企业拥有两项有效发明专利,或五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摘要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虚假信息,或近三年内有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有偷税漏税或其他违法、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得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