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局内设机构
负责政府事务;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等机关的日常运作;承办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监督;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管理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监督和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2)政策法规司
制定本市专利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研究知识产权重大问题和国外知识产权发展趋势;承担制定本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相关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的全面工作;起草专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的相关工作;承担本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相关备案工作。
(三)知识产权协调办公室
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机制的相关工作;协调和督办侵犯知识产权的重大案件;承担实施本市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相关工作;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务;承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会议的相关工作。
(4)产业促进办公室
承担促进本市知识产权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制定促进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机构和产业联盟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和规范专利技术市场相关工作,促进专利商品化,承担专利转让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备案管理。
(5)专利管理处
制定本市专利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的相关工作;促进专利权质押;指导和监督本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机制;拟订知识产权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的专利工作;承担专利统计。
(6)专利实施处
制定本市专利行政执法办法;负责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协调商品流通和会展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7)宣传教育司
制定本市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北京发明专利奖的评选;承担知识产权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
(8)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拟订本市涉外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统筹协调本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开展本市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和交流活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9)人事部门
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本市专利代理人和知识产权管理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监督办公室
根据市纪委的有关规定。
党委(工会)
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