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国企改革方案

制定企业重组方案应考虑以下问题:1,资产重组。资产重组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也是企业改制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资产重组是优化企业资产(主要是存量资产)组合,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必然途径。资产重组一般需要核销不良资产、扣减净资产、转让产权(股权)等资产处置工作。一些企业需要重组债务和剥离资产。2、选择重组的方式,借助中介力量。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净资产值和市场导向,选择适合企业的重组方式。可以慎重选择企业的公司化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债权转股权,或者通过分立、合并甚至出售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改制。不同的重组方式涉及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不同的权利义务主体,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聘请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参与企业改制,在这些中介机构的帮助下,改制工作可以做得更多、更快、更好、少走弯路。中介机构的介入多为法律要求,具有一定的强制性。3.制定一个完整正确的企业重组方案,必须特别重视和安排好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企业的资产(包括存量资产和各种负债)和净资产(扣除安置职工的费用和预留债务偿还总额后的剩余资产),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多种方式的资产重组(如纯资产转让、负债合并、股权(股份)转让、控股合并,或⑵科学设置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企业产权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建立既要体现产权多元化,又要兼顾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在改制企业的方案中,经常会遇到员工持股、法人持股、国家股以及企业持股之外的自然人。其中,企业的经营者(管理层)。技术骨干持股比例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因此,在股权结构上,要防止“员工持股均等”,不能“一股独大”。一方面要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在企业内部形成一定的相对制衡的格局。实践证明,在股东会和监事会的监督下,让经营者相对持股,采取“经营者与大股东并重的责任制”是比较可取的。当股东较多、投资额较大时,可适当降低经营者持股比例;反之,可以适当提高。公司治理结构应充分体现在公司章程中。公司章程全面涵盖了公司的股权结构、股东之间的关系、“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权力制衡、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等与公司治理结构相关的内容。因此,科学合理设计、经过法定程序产生的公司章程,是企业改制后建立科学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文件。(3)改制方案草案必须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在这方面,要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持股的问题,要争取绝大多数职工的支持和参与,切不可一哄而上。在职工身份置换的经济补偿标准、人员安置等重大问题上,要提前向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反映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向职工倾斜,减少改制阻力。(4)改制意向须事先征得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原则同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改制方案必须报经批准后才能实施。未上报审批的重组方案肯定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