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基本条件。

必备条件是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同于或者近似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在中国公开使用的外观设计。

所谓区别,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相同的外观设计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过或者在中国使用过,可以认为是对专利外观设计新颖性的要求。本质上,“不同”可以作为判断设计是否新颖的一个标准。?

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实用性,专利法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其中,适合工业应用,可以认为是专利设计实用性的要求。

专利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但是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同于或者不近似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在中国公开使用的外观设计。”?

所谓相似性,是指该设计与申请日之前已知的公开设计相比,具有明显的特征,使专业美术设计人员不能轻易从现有技术中演化而来。因此,这里的“不相似”一词可以理解为该专利设计的创造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