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如何做好无形资产审计

(一)审查无形资产确认是否准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无形资产的准确确认是无形资产审计的首要问题。

(一)审计无形资产的概念是否准确。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这体现了无形资产的三个基本特征:“无实物形态”、“可辨认”和“非货币性资产”。

审计时应特别关注无法确认的无形资产是否脱离无形资产准则,企业是否已将自创商誉和内部生成的品牌、报名等确认为无形资产。

审计时,关注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是否得到执行,即该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分割出来,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让、许可、租赁或交换。二是来源于合同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义务中转让或分离。在审查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时,应排除不可辨认的自创商誉。对于可识别性的标准,新标准规定了上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表明,如果一项资产是可分离的,它就是可识别的。但可分性是可辨识性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除了可分离性,企业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对资产进行识别,第二种情况就指出了这一点。新准则采用概括法代替原有的列举法,为扩大无形资产确认范围奠定了制度基础。新准则中对无形资产可辨认性的要求及其符合条件,明确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注意审计: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有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应有明确的证据支持。这就要求企业要判断其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在50%以上,并有确凿的证据(如合同或协议、营业收入指标等。)确认无形资产或重估无形资产价值时。否则,企业不能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将被转售。因此,企业是否充分考虑了谨慎性原则,合理估计了经济利益的流入,保证了无形资产的真实性。

(二)适用范围是否明确。

审查企业是否执行了将无形资产从使用寿命上划分为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新规定。审查企业是否将无形资产分为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等。从经济内容来说。

特别关注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油气矿区权益、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已纳入无形资产准则。由于这些项目的确认、计量、列报或披露有其特殊性,与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列报或披露不同,需要单独进行规范。一是难以对这些资产流入企业所带来的相关经济利益进行科学合理的估计。第二,这些项目创建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已经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再次计入无形资产,其价值就不能再摊销。

二、审查无形资产初始计量的标准是否规范。

审查企业是否会按照成本对无形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不同来源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构成也不尽相同。

(一)自创无形资产

在实施审计时,审查企业是否将创造无形资产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是指为获得和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最初有计划的调查。开发是指在商业生产或使用之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计划或设计,以生产新的或大幅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进行审计时,审查企业是否将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资本化内部研发项目在开发阶段的支出是否能够同时满足新准则所列的五个条件并计入无形资产。

1.审计是否突破了企业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原准则的相关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在发生时全部确认为当期费用,只有依法申请收购时发生的注册费和律师费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在开展审核时是否执行新准则的规定,只有执行这些规定,企业才能提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提高科技含量,兼顾长远利益。

2.实施审计时是否执行开发阶段支出处理原则。企业在审计时是否执行新准则,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资本化。理论基础在于研究与开发在性质上的巨大差异。开发是研发的关键阶段,其成功的可能性明显提高。具体来说,审计期间企业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是可行的;②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使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有市场或者该无形资产本身有市场,并且该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其有用性应当得到证明。(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支持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购买价格超过正常信用条件且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5438号+07-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在信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融资取得的无形资产以现值计量,充分考虑了未来应付款的折现率,反映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使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更具有可比性和真实性。

购买价款现值的确认和未来应付款折现率的确认是否客观、真实、可比,是否客观反映了货币的时间价值。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应当以取得时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此外,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审计中是否恰当地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既促进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又克服了历史成本计量仅提供过去信息,不能反映资产真实价值的局限性。对于投资者判断企业前景是否更有利于决策,是否取消首次股票发行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作为实际成本。

三、审查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是否客观。

(1)审查无形资产的摊销依据、摊销方法和摊销范围。

1.审查无形资产的摊销基础是否规范。

检查企业是否执行了新准则,即无形资产的摊销基础可以是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也可以是使用寿命内的工作量。考察企业是否不会预见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间,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价值摊销。

企业在审计时是否只规定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没有增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

2.审查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会计处理是否适当。

考察企业是否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照其使用寿命内的摊销额进行系统合理的摊销。考察企业是否正确选择了摊销方法,即企业可以采用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工作量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选择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预计实现方式不能可靠确定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审计时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是否没有改变“分期平均摊销”的原标准

在审查企业是否普遍将无形资产的摊销额计入当期损益时,应当关注无形资产是否专门用于生产某种产品或其他资产,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通过转入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中实现,无形资产的摊销额是否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在进行审计时,应关注新准则出台后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否有单独的“累计摊销”账户,反映无形资产的摊销情况,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即借记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账户;贷记累计摊销账户。

3.审核无形资产摊销范围是否准确。

企业在审计时是否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应当按照新规定在无形资产可使用至不再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有限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企业是否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进行系统合理的摊销,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不应摊销。

审计时,企业是否仍采用“从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分期摊销”的原标准,没有强调从可供使用时起摊销,没有反映经济本质。

审计时,企业是否仍在执行旧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合同规定的收入寿命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寿命内摊销。没有规定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65,438+00年。

审计时企业是否对持有期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4.审查无形资产残值的确定是否规范。

审查企业是否明确了无形资产残值的确认标准。在审查企业是否使用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时,其残值应当为零。第三方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者能够根据活跃市场获得估计残值信息,除非该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该市场。

(二)审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是否适当。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新准则执行了“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复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的规定。在复核中,一旦发现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的不同,应变更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此外,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新准则执行了“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规定。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使用寿命是否按照新准则进行估计和处理。

在进行审计时,检查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更符合当前的经济实质,是否客观反映了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和账面价值。

(三)审查无形资产减值的计提和会计处理是否规范。

在实施审计时,检查企业是否执行了“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判断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只有当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才会进行减值测试,以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审计时,检查企业是否按照低于账面价值的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的确认是否客观真实;在实施审计时,我们将检查企业是否执行了新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

在实施审计时,应特别关注是否取消了原准则中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的规定,是否有效遏制了利用减值准备作为“秘密准备”调节利润的行为,是否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四)审查无形资产报废是否客观。

检查无形资产的报废是否符合新准则的规定。如果该无形资产预计不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表明该无形资产已经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则应当报废并重新出售,其账面价值应当转入当期损益。

审查无形资产的报废是否已经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了规范,核销时,应当按照应计的累计摊销额,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根据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根据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也应同时结转。

四、审查无形资产的披露是否完整。

审查企业是否按照新准则的要求,按无形资产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了以下与无形资产相关的信息:审查企业是否披露了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和减值准备累计额;审查企业是否披露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其使用寿命的估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及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检查企业是否披露了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审查企业是否披露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当期摊销额;审查企业是否披露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金额。因此,企业按照新准则披露的信息是否更加具体和充分,这些信息是否会为投资者提供更有用的决策信息,是否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无形资产的质量。

审计中,企业是否仍按原准则要求仅披露以下与无形资产相关的信息: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各类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变动情况及其原因、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