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理诉讼的条件
法律分析: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委托诉讼代理人时,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3.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送交或委托的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七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由社会组织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是依法登记或者免予登记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是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一方当事人的住所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区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四)推荐公民是该社会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组织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专利代理人,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担任专利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