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1)从事本职工作的研究和设计;(二)完成本单位分配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因为虽然不从事本职工作的研究设计,但受单位指派参与研究设计。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往往期望其实现发明创造成果,并为其提供物质技术条件、研究设计时间、学习考察深造机会、参加学术讨论和技术交流的便利等。(三)辞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承担的分配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这是因为发明作为信息技术,有着多元化的载体,包括参与研究和设计的人。人的大脑作为一个载体,储存着工作生活期间的信息,辞职、退休、调动的信息仍然有效。因此,完成当时已经开始甚至接近完成的研究设计,应当属于职务发明。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利用本单位的资源进行发明创造。不使用的,不属于职务发明,其专利权仍由本人取得。但如果属于职务发明,其专利权是单位的,具体标准和相关情况要结合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