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慧聚云平台提交了专利续费,续费完成了,但是我想开发票。我如何申请这个?

1.出具专利费收据

(1)窗口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的,凭支付人在支付清单上填写的收据开具;在窗口前以支票支付的,按照支票上财务专用章所列单位名称开具;

(2)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的,按汇款人账户名称签发;

(3)邮局汇款付款,按汇款人姓名签发;

(4)通过网上支付系统支付的,凭付款人填写的收据开具;

(5)在同一笔付款中,对同一申请号(或专利号)的多项费用应当出具收据。

2.专利费用收据查询

缴纳人缴纳专利费后未收到收据的,应先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查询,确定收据的去向。如果回执已经寄出,缴费人可以根据专利费管理处(或代办处)提供的注册号查询邮寄路线;因地址不明或无人领取而滞留在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的,缴费人可将证明材料以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送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办理回执后寄出,也可携带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自行或委托他人到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领取回执。

重新办理寄送回执的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情况说明和交款凭证。

3.发布付款说明。

缴费人收据遗失,如有财务报销需要,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提供证明材料到专利费管理处(或代办处)开具缴费证明,也可通过信函寄送材料的方式办理。专利费管理处(或代办处)对证明材料审核确认后,开具缴费凭证,加盖财务收费专用章。每张收据只开一张证明,超过一年的收据不开付款证明。

付款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如下:

(1)付款凭证复印件;

(2)未加盖财务专用章报销的财务凭证,证明文件应说明办理原因和要求出具证明文件(或复印件)的收款信息。如经核实,因我方工作失误导致收据原件丢失的,可为当事人提供收据复印件,并加盖财务收费专用章;其他情况只能提供付款说明。

(3)因邮局原因导致收据丢失的,提供邮局出具的证明。

4.更改收据标题

收据头的更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原应付回单需要变更;

(2)自付款日起一年内发生的业务;

(3)通过邮局和窗口以现金或POS支付的费用收据;

(4)个人负责人改为公司负责人,机关负责人改为单位负责人,公司名称个别字输入有误;

(5)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不明原因财务凭证,证明文件应说明办理原因和要求变更的收款信息。

符合上述条件的缴费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携带证明材料到专利费管理处(或代办处)变更收据,或邮寄材料办理手续。专利收费管理处(或代办处)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在原始收据上手工修改收据,并加盖收费业务专用章。对于大量修改的收据,专利费管理处(或代办处)应出具相应的证明。

因专利费管理处(或代办处)原因需要变更收据信息的,专利费管理处(或代办处)核实后负责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