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数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办公室:负责文电、信息、统计、信访、人事、教育、财务、设备、档案、保密、安全、会议、提案、政策法规等工作;承担综合调研、政务公开、监督、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公务接待;组织行政处罚听证、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执法监督、案件审查和法制宣传;负责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等。承担受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投诉和举报工作。2.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许可事项,核发行政审批决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承办规定范围内的内资、外资、私营企业的登记和年度报告,并对其登记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区企业登记管理信息数据库的管理维护和登记信息的分析公开;负责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分类管理;指导查处无照经营和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案件;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3.市场监管部: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负责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广告经营活动;负责规范直销监管,承担办公室打击传销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消费维权工作,加强消费投诉网络平台建设;负责价格监督检查。4.质量技术监督科:负责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和推荐;负责计量管理,执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和量值传递及比对,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数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负责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商品条码管理;负责产品监督抽查、认证认可;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监察的综合管理责任;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知识产权管理服务。5.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管职能;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按规定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调查食品安全案件;依法组织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全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管活动;依法监督管理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组织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和相关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及相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组织和指导本地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实施。建立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和* * *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 * *共享相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负责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加强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实施统一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负责商务执法和粮食流通执法。(四)负责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非法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非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及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各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配合反垄断相关工作。(五)负责统一管理和标准化。组织制定和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

市场监管局是事业单位,由几个单位的执法部门合并而成。负责处理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法律依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正部级。保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