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专利通过了初步审查。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自愿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因此,您可以在提交实审或收到进入实审通知后的3个月内主动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