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合同的解除

专利权的终止或者无效对专利许可合同有什么影响?专利申请后,专利权人如欲与受让人终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或合同可依法终止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方可终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终止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时应当受合同约束,不得随意终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同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随意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后,受让方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同时,受让方不得许可协议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解除专利许可合同的情形1《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解除条件满足时,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债务;(三)一方迟延履行主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法》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专利;并按约定支付使用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终止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许可合同应当由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受法律保护。只要双方围绕合同中的信守承诺原则,平等协商,通过努力也可以达到合同的目的。即使今后双方根据情况有意终止履行合同,也应在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基础上,平等协商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