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抄袭怎么算?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扰、阻碍商标所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行为人销售明知或者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擅自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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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
注册商标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商标注册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
目前商标抢注的内涵进一步扩大,在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申请注册他人已经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或者驰名商标,也属于抢注。
再者,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及字号、著作权等在先权利申请注册为商标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域名抢注分为两种:狭义域名抢注和广义域名抢注。狭义的抢注是指先于原商标所有人注册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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