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1)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修、安装、绘图、化验、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课、翻译、审稿、书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等。
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以图书、报纸、期刊的形式发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专利、商标、版权、非专利技术等特许经营权取得的收入;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
(二)营业收入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来源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2 .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3.个人从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分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 .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