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一见尼姑,赌一赌就输”?
佛教在晚清的社会‘功能’只有一个,没有削弱,没有变异,反而大大加强了。这是推荐死神和超生。推荐死亡和超生已经成为佛道的‘专利’。道教俗称‘道场’,佛教叫‘经’,宗法请佛请道。《佛经忏悔》遭到高僧的谴责。为什么很多自称佛教徒的人乐此不疲?这只能从社会需求来解释。
清末,社会资源枯竭。为什么宗法制要花巨资在上面?首先,在晚清,由于宗法制度组织的丧葬仪式,不能排除一种‘末日’感。他们亲身经历了宗法制度不可逆转的衰落,也就是所谓的‘世风日下’;我亲身体验到,与过去的排场相比,内部的太空舱渐渐空了。在整个社会民不聊生,民不聊生的情况下,剥削人民的收入有限,从他们所习惯的农业社会的狭隘视野来看,将剩余资本投入工商业的风险很大。但民族工商业在政府的强制和外商的倾销下,确实难以发展。因此,为了维持他们的家族事业,他们不得不指望‘祖先’的保佑。其次,丧葬器具的排场也与中国传统的外貌观有关。
许多农民和平民即使并不富裕也不得不放下债务,以应付邻里的舆论压力。大家庭以此表示孝顺,赢得社会尊重;另一方面也能说明家里的门面没有倒,以后贷款不会被拒绝。再次,临终前照顾孩子得不到服务,也是一种心理补偿。他们往往会有这样的想法,这是最后一次孝敬逝者,所以会多花钱。不用说,有些佛教徒出于孝心,专门请和尚做‘经告白’,相信做了‘经告白’后,死者就能超度。最后,仪式本身包含了安抚死者亲属悲伤情绪的合理内容,不应该全盘否定,而应该用更合理、更经济的方式来代替。
虽然“超生荐死”的盛行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需要,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但部分地区的佛教势力太弱,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不顾社会非议,几乎都死于“死”教。于是,僧尼被当时的社会嘲讽为‘朝之懒人,饭中飞蛾’,‘妻好打,僧好欺’。次于初妮,无棣(今苏州、无锡、常州)的习俗认为正月不出家是‘不吉利’的。显然,这种习俗的形成与明朝以后僧尼专修‘经’有关,因为中国人对‘死’是有忌讳的。盛唐时期生机勃勃的中国佛教沦落至此,岂不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