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及相关部门: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16]第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国家科技部令[2065438]第195号)的规定,为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

一、鉴定条件

(1)申请认定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365日历天)的居民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捐赠、并购等方式取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技术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在企业主要产品(服务)中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从事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2021,实际经营期不足三年的,按照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研发支出占企业研发支出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在1和2021,比例不低于5%;

2、2021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比例不低于4%;

3、2021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202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2021年主要产品(服务)收入之和超过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5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符合相应要求;

(八)申请前一年内(申请日前365个日历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识别过程

自我评价

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南》的有关规定及本通知的要求,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基本要求》(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为方便企业自评,我市预申报端口继续开放,企业可模拟专家打分,方便后续补短板和精准辅导。详见市科技局官网2021 1 2月21关于开展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网上举报

1.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实名认证完成后,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企业登录账号为1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账号密码与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网一致)。所有企业用户(包括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等。)此前已在科技部火炬中心注册的,可直接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没有户口的企业需要先注册。更名后的企业需要在系统中完成企业名称变更,才能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根据《科技部关于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家科技局362 [2021]号)的相关要求,自今年起,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文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具体认证事项、认证内容、承诺有效性、虚假承诺责任、核查权限等详见《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附件2)。

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承诺知晓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全部内容,进入国家电网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查看已阅读同意的告知认证事项承诺书,点击确定, 系统会自动生成认证事项告知承诺书文本(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包括申请公司名称等信息,点击打印即可。 申请企业应在《告知认证事项承诺书》的相应位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经签字盖章的《告知证明事项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系统后,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不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按要求提供有关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

3.企业按照国家电网提示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确认后,选择相应的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点击“提交”(请不要选择提交到“宁波”),然后下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4.登录“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本地网,gaoqi.kjj .宁波. gov.cn/),点击“法人登录”,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没有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的企业需先注册)。登录后正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保存后提交激活申报板块。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正式申报)”,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和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上传国家电网下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对于知识产权内容,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上传附件中的知识产权清单;未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按要求提供企业知识产权所需的证明材料。确认后,选择相应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点击“提交”。

(三)初步审查

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参照《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要点》(附件3),对企业向国家电网和地方网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初审意见,输入地方网初审栏目,导出并打印2022年第X批高新技术企业初审意见汇总(1份)。

(四)审查和备案

我部组织专家评审、抽查、会议审议和社会公示,并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注意事项

(一)各地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和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相关信息咨询,积极推进和落实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企业应当保证承诺信息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承诺的企业将纳入相关信用记录,下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对提供虚假承诺并通过认证的企业,将按《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处理。

(2)为保证初审和专家评审的正常进行,企业在国家电网和地方网上填写的信息和附件应完全一致。如需修改,应在提交申请前,在国家电网和本地网上同步修改。

(三)采用无纸化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初审的企业,可参照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基本要求》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备查。企业在“局域网”上上传的证明材料应为PDF格式,内容清晰完整,文件标题完整有序。

(四)涉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解密,确保保密信息安全。

(5)相关知识产权必须在中国授权或审批,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企业应自行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状态检索,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在申请材料中提供专利支付凭证、法律状态查询、专利登记簿等相关材料,其中ⅰ类、ⅱ类专利应单独申报;对于通过转让申请权取得的专利权,企业应提供专利权变更的说明材料;企业提供的知识产权有其他企业类型所有人时,应提供该企业放弃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声明。

(六)企业选择的审计机构应当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的执业期限、职业道德、从业人员比例等条件,并约定责任。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应附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平均从业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材料,并提交机构承诺函(附件4)。

(七)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审计中介机构和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人员负有诚信、守约和保密的义务。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照《宁波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甬科字〔2020〕81号)的有关规定,列入全市科研失信黑名单,追回已享受的奖金,并转入“宁波公* * *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开曝光。请各地科技部门提醒企业警惕以承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由索要不当钱款,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四、受理时间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两批受理。“国家电网”和“地方网”第一批网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国家电网”和“地方网”第二批网报截止时间为8月16日。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采取封闭式评审方式。第一批认定不合格的企业可以补充完善申请材料,再次申请参加第二批认定。在规定期限内参加预申报的企业推荐参加第一批认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预申报的企业原则上参加第二批认定。各地要合理安排企业填报时间,防止因过于集中填报造成网络拥堵。

高新技术企业是形成新的发展模式的有生力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工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为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强大动力。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有关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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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信息研究所赖忠恩电话:87970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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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郭思勇电话:87910711。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孙,联系电话:89292528

市财政局经济发展科金险峰电话:89388121

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康海波电话:8773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