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电视时戴别人的专利眼镜是否侵犯了财产权?
拍摄电视时,电视上出现别人的专利产品,比如电视里的人物戴着有专利授权的眼镜等。,是否侵犯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可以从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分析,以眼镜为例:
1.眼镜来自专利权人允许的合法正规渠道(比如正常从厂家或正规商家购买),此时作为道具出现的眼镜不侵犯专利权人的权利;
第二,眼镜来自未经专利权人同意抄袭的厂家或商家的渠道,但拍摄电视的人并不知道厂家或商家侵权的事实。此时作为道具出现的眼睛侵犯了专利权人的权利,但只要按照权利人的要求停止使用,就可以不追究侵权责任;
3.眼镜来自未经专利权人同意抄袭的厂商或商家的渠道,制作电视的人知道厂商或商家侵权的事实。此时作为道具出现的眼睛侵犯了专利权人的权利,应当追究制作电视的人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