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代理机构?
申请专利的代理机构: (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二)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三)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四)有三名以上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比例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和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兼职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根据本法规定,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不予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有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除代理服务外,不得申请其他商标注册。
法律依据
《专利代理人管理办法》第四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代理机构名称;(二)有合伙协议或者章程;(三)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要求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律师事务所申请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律师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