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欧洲专利c2文本是什么?

瑞士欧洲专利c2的文本如下。瑞士专利不包含外观设计,也没有实用新型的概念。专利受瑞士联邦发明专利法管辖,由位于伯尔尼的联邦知识产权局(IGE)管理。列支敦士登既没有自己的专利法,也没有专利局,但根据与瑞士签署的瑞士-列支敦士登专利合作协议(1978),列支敦士登的发明专利由IGE管理。与欧洲专利申请不同,IGE不需要对国家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进行实质性审查,申请人也没有义务披露可能对其造成损害的文件和/或其他信息,因此国家专利的授权很容易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