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专利优先权中的同一主体
说到优先权,必须有两个概念,即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
后一申请要求前一申请的优先权。
在后一申请中要求的权利要求,如果在在先申请中公开,可以要求优先权。
如果后一份申请中所主张的权利要求,如你所说,是在前一份申请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就会增加新的东西。根据规定,不能主张优先权。重写更糟糕。
当然,在实际考试过程中,考官一般不会进行深度考试,看到同一个主题就来不及了。但在无效宣告过程中,如果无效请求人回来分析,则权利要求的优先性不成立,导致专利判决的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