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继承问题

农村的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通过遗嘱或者法律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可以由继承人使用。

农村房屋的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论宅基地的使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售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为宅基地不是农民的私有财产,不能继承。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农村房屋继承人不是农民集体成员的,登记机关应当在集体土地使用证备注栏注明“权利人是农民集体原成员房屋的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