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专利修改超出范围? 根据《专利法》(2008年)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所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