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关于食品安全的论文,700字,很急!

在今天的中国,遇到危害健康的假冒食品已经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敌敌畏浸泡过的火腿、福尔马林浸泡过的干货、硫磺熏制过的蘑菇、死猪肉做的肉松、孔雀石绿处理过的水产品、漂白过的米粉、粉条...婴儿因为配方奶粉的问题而死亡已经不是新闻了。早在2004年,就有十几个婴儿因为服用劣质奶粉而死亡。但人们总认为这些违法行为是小企业、小商贩的专利,大企业、名牌生产的带有“QS”标志的正规产品总是更让人放心。这次毒奶粉事件最令人震惊的是,几乎所有的国产知名乳制品都没有幸免,那些曾经值得信赖和骄傲的民族品牌都露出了肮脏的嘴脸,以至于总理不得不斥责这些企业没有良心。企业的良心本来就不靠谱。防止不良企业危害公众是质检部门的责任。但我们看到的是,质检部门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甚至成为了不良企业的帮凶。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名牌企业“免检”称号,赋予其免检特权。即使在例行的市场抽查中,发现名牌企业的产品有问题,也不按惯例公布。据说为了保护民族品牌,只有小企业的产品才会上“黑榜”。一旦国外质检部门发现中国进口的产品有缺陷,国家质检总局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否认,声称“外国媒体故意炒作,制造中国商品威胁论,妖魔化中国商品”(国家质检总局原局长李长江去年曾发表讲话)。作为公开的商业秘密,将三聚氰胺(美其名曰“蛋白香精”)作为蛋白质掺入饲料、豆制品、乳制品中,在中国已经流行了好几年,推广“蛋白香精”的“生物技术”公司遍地开花,可见市场之大。国家质检总局不应该不知道。然而,去年美国宠物食品三聚氰胺事件在国际上曝光这一中国商业机密后,国家质检总局仍然认为这是“打压和抹黑‘中国制造’,有明显的政治背景和意图”。当时对包括乳制品在内的国内各种食品的抽查结果都声称没有发现三聚氰胺。据说由于人手不足,质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常不会主动执法,要等投诉或媒体曝光后才能“被动执法”。但即使有人抱怨,也未必当真。今年7月,一名儿科医生发现三鹿配方奶粉导致多名婴儿肾衰竭,并向国家质检总局投诉。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只给了一个回复:“请向卫生部门反映这种问题”,不予理会。三鹿奶粉问题在媒体曝光后,国家质检总局在网站上删除了这一投诉,声称是9月9日才从媒体报道中得知三鹿奶粉的问题。直到三鹿奶粉事件震惊全国,国家质检总局才紧急行动起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派出5000多名质检员到各乳企,对每一批原料奶和出厂产品进行三聚氰胺检测。以现在的风头,估计没人敢再掺三聚氰胺了,更何况再好的原奶也卖不出去会倒掉,没必要掺杂。所以,我怀疑现在任何一批产品都会被检测出三聚氰胺。这场具有中国特色的专项整治“运动”,除了造势,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且很危险:把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质检人员投入到这场专项整治中,意味着同时放弃对其他产品的监测。检测三聚氰胺的成本不低,但行政成本更高,所以这场“战役”不可能长久。风头一过,三聚氰胺可能又会卷土重来。即使这次彻底干掉了三聚氰胺,这个“运动”也阻止不了其他的制假手段。造假者只要改变方法,就能躲过检测,继续逍遥法外。国产乳制品可能从此不会变得更干净,各种假冒伪劣食品将作为中国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继续存在。中公不能追究质检部门的失职,只能期待其上级部门调查。李长江的辞职可能会平息公众的愤怒,但对于中国官员来说,被免职相当于休假,很快就会出现在同级别的其他职位上。质检部门其他人员的责任大概就不会追查了。中国媒体不可能对国家质检总局进行调查、监督和批评。事实上,整个事件的报道从一开始就在政府宣传部门的掌控之中,要求媒体不要“炒作”,不要对受害者进行调查和报道。除了三鹿董事长被抓去顶罪,其他企业领导不用担心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个人也不用担心承担经济损失——听到消息时,一些企业领导已经套现了。除了市场损失,涉案企业似乎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律师被要求在向企业索赔的案件中不代表受害者。受害者将来可能会得到一些国家赔偿,“没心没肺”的企业造成的后果应该由没有话语权的纳税人买单。这种情况有点类似于美国一百年前的情况。当时,劣质、假冒、有毒的食品药品在美国泛滥成灾。一群被称为“粪耙”的记者调查并曝光了大量触目惊心的案例:肮脏的肉类食品加工厂,有毒的食品添加剂和色素,无用甚至危险的“灵丹妙药”等。,最终导致国会在1906通过了《纯粹食品药品法》,要求食品和药品的标签不得含有虚假或误导性的内容。1937年,美国田纳西州一家制药厂推出一种新的磺胺类儿科药物“万能药磺胺”,其中含有一种有毒的防冻溶剂二甘醇,导致107人死亡,其中很多是儿童。美国公众的强烈抗议促使在国会争论了几年的新法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于次年获得通过。有了这两项里程碑式的立法,美国的食品更加清洁和安全。然而,要解决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仅靠立法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并不完备,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庞大,但仍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即使是百年前的美国,也有一些方面是中国现在缺乏的:民主、新闻自由、司法独立。这些都使得重大的社会问题受到公众的关注,从而导致立法,而立法一旦制定,就能得到有效的实施。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企业没良心的问题,它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在中国发生重大社会变革之前,很难有根本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