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诉讼费用标准及计算公式(一)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0.5%;
(2)侵犯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万的部分1%;超过654.38+万的部分为0.5%;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5)知识产权纠纷案件:500-1000元每件,争议金额以财产案件标准为准;
(6)破产案件:按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支付,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7)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8)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9)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份50-100元;
(十)财产案件收费:
不足65,438+0元和65,438+0,000元:50元:
2.1-65438+10万元:标的金额的2.5%-200元;
3.1-20万元的部分:标的金额x2%+300元;
4.20-50万元部分:投标金额x 1.5%+1.3万元;
5.500-1万元:标的金额为x1%+3800元;
6.1-200万元的部分:标的金额X 0.9%+4800元;
7.200-500万元:标的金额的0.8%+6800元;
8.500-100万元部分:投标金额x0.7%+11800元;
9.10000-20000000元部分:标的金额的0.6%+21800元;
10和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标的金额x0.5%+41800元。
(十一)案件执行费:
1,无执行金额或价格:每件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4.38+0万元:每件50元;
3.超过1,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执行金额为X 1.5%-1,000元;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为x 1%+2400%+2400元;
5.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为X 0.5%+2.74万元;
6.超过654.38+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为x0.1%+67400元。
(12)安全费用:
1,财物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物数额:每件30元;
2.超过1000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1%;
3.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十三)支付令申请: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
(14)申请公示:每件100元;
(1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每件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