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澳门专利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澳门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人需要以中文或葡萄牙文填写「外观设计或新型号注册申请表」及摘要表格后,须将上述表格连同其附件递交经济局,并缴交有关费用;

2.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自提出申请之日起65,438+02个月后,或在主张某项优先权的情况下,自独立之日起65,438+02个月后,有关申请公告将刊登在每月第一个星期三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授予外观设计权或者新类型权之日止,任何第三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对相关注册申请提出异议声明;

3.申请人应在提出主申请或分案申请之日起30个月内,通过填写“其他行为申请”表向经济局提交实质审查申请,否则相关注册申请将被驳回;

4.外观设计或新型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有关的注册号、权利人姓名及指令日期将在每月第一个星期三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刊登;

5.自批准注册的指示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刊登之日起65,438+0个月的上诉期届满后,或提出上诉时,申请人须在获悉法院判决后5个工作日内,凭经济局发出的已缴付申请费收据正本,到经济局领取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