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税率
无形资产的税率为6%或9%。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无形资产的征收率为3%,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土地使用权等。其中一般纳税人转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按6%的税率计征;而一般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9%的税率计征。
《中华人民***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