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申请未获通过的,应当提交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标题:费用减缓的证明。

申请人:

发明名称:

申请人性质:企业;事业;大专院校;职员学院;机关和团体;其他人。

情况描述:

这家企业经营不善,亏损严重。

事业单位经济紧张,经费困难。等等,差不多吧。

最后签名:XXX知识产权局,年月日。

然后拿到上述某某知识产权局,加盖他们的公章。

不过各地对盖章的要求可能不一样,可以具体问。有可能局里给你准备了特殊的表格。